一、总则
1. 操作人员资质
•必须持有效的锅炉操作证(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),严禁无证操作。
•定期参加安全培训,熟悉锅炉结构、性能及应急预案。
2. 适用范围
•本规程适用于蒸汽锅炉、热水锅炉等固定式锅炉的操作与维护。
二、操作前检查
1.锅炉本体检查
•检查锅炉本体、管道、阀门无泄漏、变形或腐蚀。
•确认人孔、手孔密封完好,无松动。
2. 安全附件检查
•压力表:指针归零、铅封完好,校验在有效期内。
•安全阀:每月手动排放一次,确保灵敏可靠。
•水位计:水位清晰可见,高低水位标记明显。
•报警装置:低水位、超压、超温报警功能正常。
3. 辅机设备检查
•水泵、风机、燃烧器等运转正常,无异常振动或噪音。
• 燃料系统(燃气、燃油、燃煤)无泄漏,阀门开关灵活。
4. 环境检查
•锅炉房通风良好,无易燃易爆物品堆放。
•消防器材(灰火器、消防栓)齐全有效。
三、启动与运行
1.点火启动
•燃气锅炉:先启动引风机通风5分钟,确认无燃气泄漏后再点火。
•燃煤锅炉:清空炉排灰渣,分层均匀加煤。
•点火失败时,立即关闭燃料阀,通风10分钟后再尝试。
2.运行监控
• 水位控制:保持水位在正常范围(‡50mm),严禁缺水或满水。
•压力控制:蒸汽锅炉压力不得超过额定工作
圧力。
•温度控制:热水锅炉出水温度≤95°C,回水温度≥70°C。
•燃烧调节:火焰稳定,烟囱无黑烟,烟气排放符合环保要求。
3. 巡回检查
•每1小时记录一次压力、水位、温度等参数。
• 检查水泵、阀门、管道有无泄漏或异常。
四、停炉操作
1. 正常停炉
•逐渐降低负荷,停止燃料供应,关闭燃烧器。
•待锅炉压力降至0.1MPa以下,水温<70°C
时方可停止水泵。
•切断电源,清理炉膛灰渣,关闭所有阀门。
2. 紧急停炉(立即执行)
•触发条件:
•锅炉严重缺水或满水。
•压力表失效且安全阀未动作。
• 锅炉受压部件变形、爆管或泄漏。
• 燃烧设备故障或燃料泄漏引发火灾风险。
•操作步骤:
1.立即切断燃料供应,停止鼓风、引风机。
2.关闭主蒸汽阀,持续进水降温(严重缺水时禁止进水)。
3.报告上级并启动应急预案。
五、维护与保养
1.日常维护
•每周冲洗水位计,定期排污(每班至少一次)。
•每月手动测试安全阀,清理燃烧器积碳或灰
渣。
2.定期检验
•按《特种设备安全法》规定,每年进行外部检验,每6年进行内部检验。
•压力表、安全阀每半年校验一次。
六、应急处置
1.锅炉缺水
•立即停炉,关闭燃烧器,严禁立即补水。
•自然冷却后检查原因,确认无损坏方可重新注水。
2. 锅炉爆管
•紧急停炉,切断电源和燃料,疏散人员。
•启用备用锅炉,联系专业维修。
3. 燃气泄漏
•关闭总阀,禁止启闭电气设备,开窗通风。
•使用防爆工具处理,上报燃气公司。
七、注意事项
•严禁超压、超温、超负荷运行。
•锅炉房内禁止吸烟或存放危险品。
•非操作人员不得进入锅炉房。
•水质须符合标准,定期进行软化处理。